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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婴是个聪明孩子,他敏锐察觉到了老丁头对自己的接纳和善意,作为一个流浪多年的孩子,他深知这世道能得一个德高望重的修士青眼,是多么难得且幸运的事。
于是第二天天不亮就爬起来,轻手轻脚的拿着扫帚扫院子,挑水烧茶,忙前忙后,整理柴房。
等另外三个小乞儿进门时,就见他正撅着屁股擦桌子,院子唯一的小花圃里的杂草都被薅干净了。
三人顿时一阵危机感涌上心头。
大家一起来做工,就你这么勤快,岂不是把我们都衬成了懒汉?
三人也抢着干活,他们身量高,年纪大,人还多,不知不觉魏婴就被挤到了一边,他小小一只,蹲在墙角拔小草,可怜得很。
天光大亮,老丁头从屋里出来,扫了眼干净的院子和柴房,赞许的点点头,三个卖力干活的小乞儿也不说清楚,有意要让老丁头误会。
却不料,老丁头张口第一句就是招手喊魏婴。
“我在窗口看半天了,也不知道有点眼力劲,这些粗活可以等空了再做,小姐还没起,去准备一盆温水,放到门口架子上。”
一瞬间那三个小乞儿脸色发白,也有不甘不愿瞪魏婴的,觉得都是这小子来的太早,太勤快,才导致他们动了歪心思,现在被主家看穿,没了工钱事小,若是传扬开,以后还怎么在夷陵讨饭?
不过不管魏婴还是老丁头,都没搭理他们,魏婴是人小力薄且心大,老丁头则是无所谓,只要别耽误了正事,谁在乎几个小乞丐的心情?
魏婴高高兴兴舀了盆温水放到乔榆屋门口,他挠挠头,后知后觉的发现乔榆睡的才是主屋。
这什么情况?
魏婴心里好奇,面上却是一句不敢多问。
吃完简单的稀粥配面饼,老丁头带他们出去干活,乔榆没跟去,她提前跟老丁头说了要闭关。
有老丁头天天跟着监督,几个人想偷懒拖时间都不成,五日功夫,刚好把二十多亩地翻完,一个个手心磨得都是泡。
不过工钱到手的时候,那铜钱叮咚叮咚的声音,把手心的水泡都衬得可爱了不少。
三个小乞儿还额外得了半钱银子的打赏,都赶上他们这阵子的工钱了,三人高兴不已,捧着钱,商量着去哪里过冬最好。
大抵是天天一起干活,有了几分工友情谊,年纪最大的那个还跟魏婴提了一嘴。
魏婴吞吞吐吐,不知道怎么回应对方的好意。不过他的迟疑被当成了不识抬举,人家扭脸就走。
那三人还道魏婴不识好歹,谁知次日就听说魏婴被老丁头雇了当短工,每月半钱银子呢,有吃有住,日子比各行的学徒都舒服。
三人颇为不忿,平平都是一起干活,难道就因为那小子住城里,近水楼台多干了点活,就能得了修士大人青眼?凭什么?论起来,不过是个小怂包而已。
某种隐秘的嫉妒之心勃然而起,都是路边讨饭的,没亲没故,大家一起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不好吗?偏你要挣扎出泥潭了,这叫人怎么忍得下这口气?
……
乔榆闭关好几天,老丁头犹豫再三,终究不敢替乔榆做主,索性借着家中缺仆人的借口,留魏婴当个小短期工。
待遇好到魏婴以为自己要被论斤卖了,但想想自己浑身骨头,卖不出好价钱,心又定了下来。
主家还把杂物间收拾出来给他住,魏婴摸着新做的棉布短衫,心里五味杂陈。
以后他真的不用流浪了吗?
怎么跟做梦一样?
还没等魏婴完全适应丁家的生活,隔壁小孩就给他递了口信,说有人约他到后面小巷子见面。
魏婴犹疑奇怪,但还是去了。
巷子光线隐暗,他小心的站在巷口,喊道:“谁要见我?”
巷子暗处有动静传来,魏婴凝眸细看,眼神逐渐惊恐,浑身僵直,“狗?!”
从小与野狗抢食被撕咬的记忆再度翻涌起来,疼痛都仿佛随之而来,几只流着涎水的野狗扑来之前,魏婴对生的渴望压过了恐惧,夺路狂奔。
“救命啊!救命啊!”
他迅速逃离巷口,墙头冒出三个脑袋,得意洋洋看着他狼狈逃窜的背影。
“活该!”
“都穿上新衣服了,真是走运!”
“等他把衣服磕坏,看丁老太爷还留不留他!”
巷子离丁家不远,魏婴反应过来时,他已经凭着本能跑到后墙跟了。
‘不行,这狗这么凶,若是伤了老太爷和小姐怎么办?我不能回去。’
魏婴想明白,第一反应就是换个方向,但后墙跟只有一条路,他不往前,就得被后面的狗子追上,除非他能上天。
几只大狗很明显是发了狂,追到跟前,犹豫都不带犹豫,就扑了上来。魏婴缩在墙根,手指抓挠墙缝,想爬上去,“别过来,都别过来!”
“啊!”
“嗷!唧唧——”
魏婴瘫在地上,透过抱头的手臂缝隙,看见几只狗突然变了状态,像是看到了可怕的敌人,夹着尾巴以极快的速度原路逃跑,很快不见踪影。
“什么……情况?”
“喂,你没事吧?”
魏婴呆呆的顺着声音向上看,一个身影撑着墙头一跃而下,浅色的裙摆在空中划过一个好看的弧度,翩然落地。
“小姐?”